平凉市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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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9-03-04
平凉市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公示
根据国务院令[2017]第682号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国环规环评[2017]第4号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)有关规定,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3月2日组织召开了《平凉市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,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,查看现场等方式,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,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。现将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2019年3月4日-2019年3月29日(公告日期20个工作日)。
建设单位: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
联系人:朱主任 联系电话:13830378853
通讯地址: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
验收调查单位:甘肃泾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
联系人:兰工 联系电话:0933-8693665
通讯地址: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玄鹤路东侧金江名都商贸楼三层
平凉市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(公示版).pdf






